从2017年2月28日,公众号“账号迁移”流程开始公测至今已有两年之余。其中的迁移规则又都发生了哪些变化呢?
1、公众号迁移支持“个人类公众号”迁移到“组织类公众号”,但暂不支持“组织类”迁移至“个人类”。 2、目标账户不再限制用户数≤1000。但一个账号只能处于一个任务中,不能同时迁移多个账号。 3、用户可选择是否继续关注天数由原来的3天变为1天。 4、账号的原创、留言功能可迁移(原帐号文章的原创标识、精选留言会迁移),其他的内容及功能无法迁移(包括微信支付、流量主、模板消息等)。 5、当小程序与公众号同名时,迁移时将不能使用该名称,需要先修改小程序的名称。 6、对迁移的账号,原账号都会对管理员的手机号和身份证进行释放。 7、除支持迁移用户、违规记录和文章素材,还可迁移公众号ID。 对于公众号迁移的公证问题,时常有运营者卡在了这一步。果酱妹总结了一下不用公证的五种情况: • 双方账号为同一主体的;• 个人类型迁移到企业类型,但两者为同一主体法人;• 分公司迁移至总公司的;• 子公司迁移至对其百分百控股的母公司;• 双方均为机关单位主体类型的政府类公众号。 而有用户反映在迁移过程中律师见证书不起作用,微信方给出的建议则是最好走公证流程。公众号迁移就上让路网。 |